关于开展县级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
2015-06-16 08:42:41   来源: 县文明办   作者:

盐文明办通【2015】7号 

  

各乡镇党委政府,县直各有关单位:

  近年来,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社区等先进典型。为扎实推进文明盐津建设,构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盐津科学发展、跨越式发展的“精神高地”。根据《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》和市、县有关文件精神,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,将从2015年6月起在全县开展县级文明社区创建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创建目标

  高点规划、高位建设、高标管理、分段实施、阶梯推进。从2015年6月开始,利用半年时间努力实现“政务高效、法治公正、市场诚信、文化繁荣、生活便利、社会稳定、生态文明、人民幸福”的总目标,力争2015年底全县的社区跨入县级文明社区的行列。

  二、实施步骤 

  (一)制定方案、宣传动员阶段(2015年6月中旬开始)。各乡镇要及时召开社区创建县级文明社区动员大会,进行全面安排部署。各社区要联系实际,精心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,采取召开会议、制作标语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运用户外广告牌、电子显示屏、网站、工作简报、宣传栏等载体,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、高频度宣传报道,使创建县级文明社区做到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,迅速掀起创建县级文明社区热潮。县文明办要有效组织开展《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》和创建文明社区业务指导,大力提高创建水平。根据推动工作需要,要及时成立若干工作组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、督导力度,强势推进工作。各创建社区对照《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》进一步细化任务,明确责任,制定措施,周密部署、迅速启动,确保工作同步推进。

  (二)分类实施、集中创建阶段(2015年7月初-10月底)。

  1、集中力量抓好软件资料建设。各创建社区对照《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》内容细化分解的任务,按照规定时限、资料建设“精、准、细”的要求,集中精力、人力、财力抓好软件资料方面的建设,确保软件资料规范、齐全。

  2、集中发力抓好硬件基础设施建设。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、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、道路绿化工程建设、路灯夜景灯亮化工程建设、道德讲堂建设、少年宫馆、停车位(标识)建设、交通信号灯建设、客车站建设、诚信示范街、农村文化广场、体育场建设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单位,要在2015年11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。要实行工期倒排制、责任追究制,强势推进工程实施进度,确保验收过关。有实地查看任务的部门,要对照测评体系要求,全力打造、精品包装,确保验收评审不丢分。

  3、集中精力开展环境整治。对照目标分解,相关社区积极开展分类别、分行业的各类专项整治,为创建县级文明社区提供坚实环境支撑。

  4、集中精力开展有声有色的各项创建活动。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实际,按照规定动作,积极开展有特色、有亮点、有影响、有声势的各类创建活动。

  5、集中力量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工作。创建文明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,采取实地查看、上门指导现场指导、电话督查的形式对各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分类别、条块式督查,及时解决创建县级文明社区工作出现的问题,提升创建工作效率。

  (三)初审整改、查缺补漏阶段(2015年11月初-11月底)。

  一是社区自检。由对照《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》确定的内容及标准,查漏补缺,自测自评;

  二是县文明办初审。由文明办组织人员分赴各创建单位逐条逐项进行预验收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  (四)巩固提高、接受验收阶段(2015年12月底前)。各乡镇、各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做到认识不降、思想不松、任务不变、力度不减,认真总结创建经验,巩固创建成果,不断把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引向深入。要建立创建文明社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,要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,全面推进社区亮化、绿化、美化、净化工作,促使创建工作向社区周边延伸。坚持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”的创建原则,重在建设、重在管理、重在经常、重在实效,实现社区内单位包街、职工守街的道德风尚,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各项活动,以优异的创建成果接受县级验收。

  三、创建程序及材料报送

  1、按照文明社区创建管理规定的认真要求开展创建活动,由乡镇党委书面向县文明办推荐上报创建表、创建单项材料,其中创建规划、年度创建计划、实施方案、创建过程等其他创建材料由创建社区存档备查,不予呈报。

  2、所有创建社区须将2014年-2015年每个年度创建书面文档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县文明办,县文明办拟在2015年12月开始组织检查验收,具体时间安排以文件通知为准。

  四、补充说明

  1、为便于下一届的市级文明社区创建,此次命名表彰时间界定为2015-2016年度;

  2、资料建档时间为2014-2015年,参照体系务必按《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》,请按18个测评项目逐一进行装档。

  3、已是2014-2016年度县级文明社区以上的,不在此次创建范围。

  联系人:汪世群,电话:3035900,邮箱yjwmbwww@163.com

  

 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盐津县文明办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6月15日

 

  附:盐津县级文明社区创建表

  (原文及附件下载浏览)http://www.ltjsjg.com/uploadfile/2015/0616/20150616084606605.doc
 

 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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